为了企业操作的便利性,跨境电商交易信息全程通过数据传输方式进行,海关会对数据进行3次校验,就是我们说的“三单对碰”。“三单对碰”是海关总署的明确要求,其中,“三单”信息指的是交易信息、支付信息、物流信息,相对应的“三单”就是订单、支付单、运单(也叫物流单),运单信息包括物流单号、订单号、商品信息、收货人等。
在本系统中,由第三方服务企业作为跨境电商公司代理人,通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向海关提交申报与物流信息对应的“运单”数据。
说明:每条物流运单申报数据对应一份“网购订单信息”,如任务中有多份网购订单,需在“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—交易数据—物流运单”项下,逐一添加与“网购订单信息”数量相等的物流运单条目,且根据“物流运单编号”,每条新增的支付单申报数据必须与对应的网购订单信息相符。
- 物流运单编号:
- 物流企业运单的包裹面单号,同一物流企业的运单编号在6个月内不重复。本栏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的“运单号”。
- 物流企业:
- 物流企业的登记名称。根据网购订单信息中的“物流公司”进行选择。
- 进出标志:
- 根据网购订单商品进出口业务类型进行选择。
- 订单号:
- 电商平台的交易订单编号。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的“订单号”。
- 运费 :
- 货物运输费用。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商品的“运费”,无则填写“0”。
- 保费:
- 货物保险费用。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商品的“保险金”,无则填写“0”。
- 毛重:
- 单位为千克,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商品信息的“包裹毛重”。
- 件数:
- 单个运单下的包裹数。本系统中单个运单下的包裹数默认为“1”。
- 币制:
- 运单对应网购订单商品的计价币别,按海关规定的《货币代码表》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。
- 本栏请根据网购订单信息中的商品计价币别,在货币代码表中进行选择。
- 收货人姓名:
- 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收货人的“姓名”。
- 收货人电话:
- 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收货人的“手机号码”。
- 收货人地址:
- 填写网购订单信息中收货人的“详细地址”。
- 主要货物信息:
- 物流企业可验视的商品信息,请根据网购订单信息中的“商品名称”及“网购数量”填写,如有多个商品需依次填写。
- 例如:男士帆布鞋*1,男士太阳镜*2
- 关区代码:
- 填报保税业务模式下,商品暂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所属的关区名称及代码。
- 本系统的网购保税进口、保税出口B2C业务类型下,请根据第三方公司基本信息中的“保税区所属关区”,在关区代码表中进行选择;直购进口、一般出口B2C业务类型下,此栏不填。
- 业务类型:
- 根据任务所属业务类型选择。
- 单证状态:
- 此栏位不填写,提交后根据申报状态显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