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货物的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,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货物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、规格、数量、重量、包装、卫生、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、鉴定和管理工作。对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,在“一线”(直接进出境的报关)入区时,需按规定进行全申报,报检随附资料按照一般贸易相关规定执行,同时,按照一般贸易监管要求及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文件规定实施检验检疫。

代理报检委托书是托运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报检等通关事宜,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书面证明。委托方应及时提供报关报检所须的全部单证,并对单证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。


备案号/组织机构代码:
跨境电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,按照“营业执照”中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的第9-17位填写。
品名:
填写该票货物的名称,并与发票上货名一致。
本栏依次填写交易商品在商品备案明细表里的中文名称,多个商品依次填写。例如:幼儿配方奶粉1段,学步车,芭比娃娃。
HS编码:
按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商品的商品编号,分为商品编号和附加编号,其中商品编号栏应填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8位税则号列,附加编号应填报商品编号,附加编号第9、10位。
本栏依次填写交易商品在商品备案明细表里的“HS编码”,多个不同的HS编码需依次填写。
数(重)量:
该票货物的数量或重量,需与其他单据同项内容一致。
本栏填写商业发票里的商品销售总数量。
数(重)量申报单位:
本栏填写交易商品在商品备案明细表中的“申报单位”。如多个商品申报单位不一致,统一填写“件”。
包装情况:
本栏填写交易商品在商品备案明细表中的“包装单位”。
信用证/合同号:
信用证支付方式下,填写商业发票中的“信用证号”和“合同号”;其余支付方式下,填写商业发票中的“合同号”。
许可文件号:
填制各类许可审批类证书号,如出口的卫生备案证书、质量许可证、检疫注册证书等,进口的检疫审批单号等。
本栏无需填写。
进口货物收货单位及地址:
填写跨境电商公司营业执照中的“名称”和“住所”。
进口货物提/运单号:
填写海运提单编号或航空运单号。
受委托单位名称:
受理该报检业务单位的名称,填写第三方公司基本信息的“企业名称”。
代理报检注册登记号:
受理该报检业务单位的报检注册登记号,填写第三方公司基本信息的“申请单位登记号”。
委托联系人:
跨境电商公司联系人姓名,填写营业执照中的“法定代表人”。
委托人联系电话:
跨境电商公司联系电话,填写跨境电商公司基本信息中的“联系电话”。
有效期:
有效期在填制单据时的日期之后即可。
委托日期:
填制单据时的日期。
受委托联系人:
受委托联系人姓名,填写第三方公司基本信息中的“联系人”。
受托人联系电话:
受托人联系电话,填写第三方公司基本信息中的“电话”。
受托日期:
填制单据时的日期。
委托人/受托方(加盖公章):
点击“盖章”按钮,分别盖跨境电商公司公章和第三方公司公章。